《永久檔案》读书笔记

深入鳳梨田底下的一條坑道——珍珠港時代的一座舊地下飛機廠——我坐在終端機前,可以幾近無限地取得世界上幾乎所有男女老幼的通訊,只要人們曾經撥打過一通電話或碰觸過一部電腦。這些人當中,包括三億二千萬美國同胞,他們日常生活的一舉一動都遭到監視,不僅嚴重違反美國憲法,更是違背自由社會的基本價值。


人生是什麼?不只是我們說了些什麼,甚至不只是做了些什麼。人生亦在於我們所喜愛的、所相信的。以我而言,我最喜愛和相信的,是連結,人際的連結,以及促成這些的科技。當然,這些科技也包括書籍。但在我這個世代,連結,主要意味著網際網路。

在你產生反感、明白網際網路瘋狂毒害我們這個時代之前,請諒解,對我來說,當我認識網際網路之時,那是很不一樣的東西。網路既是朋友,也是父母,是一個無邊界、無限制的社群,既是單一、也是無數的聲音,一個已經有人墾殖但尚未遭到剝削的共同邊境,各式各樣的部落和睦相處,每個成員都能自由選擇自己的姓名、歷史和風俗習慣。每個人都戴著面具,然而這種多數匿名造就的文化所產生的事實多於造假,因為重點在於創造與合作,而不是商業與競爭。當然這之間也會有衝突,但善意與善念會勝過衝突——而這正是真正的先驅精神。


往線上發展電子商務的早期浪潮很快便成為泡沫,接著在本世紀之初終於破滅。在那之後,企業界明白,人們在線上的興趣不在於消費,更在於分享,而且網路促成的人際連結是可以賣錢的。如果人們在線上想做的事主要是跟家人、朋友和陌生人報告自己的近況,從而得知家人、朋友和陌生人的近況,那麼企業只需要設法將自己擠進這些社交互動之中,再從中獲利即可。

這便是監視資本主義(surveillance capitalism)的開端,也是我原先所認知的網路的終點。


美國政府在全然漠視開國憲章之下,屈服於這種誘惑,而且一旦嚐過這棵毒樹的果實,便陷入狂熱無法自拔。在暗地裡,政府掌握全民監視的權力,這種權威就定義上而言,對無辜者的傷害遠大於對犯罪者的傷害。


隨著千禧到來,網路世界變得越來越中心化、集中化,政府與商業力量加速介入這個原本應是對等式的網路(P2P)。但幸好網路有段時期是由人民所擁有、管理並為其服務的,而這段短暫而美好的日子恰巧與我的青少年歲月重疊。網路的目的應該是啟發人心,而不是追求賺錢。它的規則應由大家約定俗成且隨時更動,而非採取全球一致、剝削性十足的服務性協議。一直到今日,我都認為一九九〇年代網路是我經歷過最愉悅、最成功的無政府狀態。


在一九九〇年代,政府與企業的髒手還未伸進網路裡。這兩大力量後來竭盡所能連結使用者的網路身分與真實姓名。孩童過去能在網路大放厥詞、不必擔心後果。這或許不是成長的最佳環境,但網路卻提供你得以長大的唯一前提。我的意思是:網路早期的匿名性鼓勵了我這一代人改變成見,而非故步自封、頑固不化。擁有這種反省的能力,能讓我們傾聽自己內心而不必選邊站,也不須擔心名譽受損而盲從他人意見。錯誤迅速遭懲處然後盡快修正,讓社會與「犯錯者」都能繼續往前走。對我而言(以及許多人),這就是自由。

想像一下,若你想要的話,每天起床都能換張新面孔、選擇新身分,或是轉換新聲音、替換新詞彙。只要點擊「上網按鈕」,你的人生便能重啟。但在千禧年過後,網路科技變得非常不同:所有記憶必須忠實、身分維持一致,意識形態也得正確。但在那時(至少維持一陣子)網路容許我們越界、犯錯的空間。


駭客並非僅限於電腦領域,只要規則存在的地方就會有駭客。想駭入一個系統,你必須比系統創造者或經營者更了解規則,並利用這群人預設系統運作與實際運作間的差異。駭客懂得善用這些無心瑕疵,與其說他們打破規則,不如說他們協助暴露系統缺點。


我媽早已重返單身戰場,父親則盡力填補內心空虛,但他偶爾還是會因冗長、昂貴的離婚程序而大發雷霆。當這樣的情況發生時,我和父親的角色便會對調,我必須堅定果決地和他講道理。

寫下這段文字令人感到痛苦,原因並不在於重溫過去傷痛,而是這無法顯示我父母本質上的良善。出於對孩子的愛,他們兩人最終化解歧異、和解收場,各自過著幸福的日子。

這樣的改變是恆常、普遍且充滿人性的。但自傳是靜態的,無法記錄下一個人的全部變化。因此,最棒的自傳不是發表一段聲明,而是許下一個承諾,期許自己堅守原則、變成更棒的自己。


一般來說,安全許可由低至高分三個層級,依序為信任(Confidential)、機密(Secret) 及最高機密(Top Secret,TS),最高機密等級還可進一步延伸,看符不符合敏感隔離資訊(Sensitive Compartmented Information,SCI)資格。任職中央情報局、國家安全局之類的頂級情治機構,就需要取得TS / SCI這等令人夢寐以求的權限。取得TS / SCI權限的難度最高,但開放的管道也最多,所以我重返母校安妮阿倫德爾社區學院進修,同時在找有利我申請單一範疇背景調查(Single Scope Background Investigation,SSBI)的工作,身家調查涵蓋SSBI這一項。TS / SCI核准程序會耗時一年以上……


種種背景檢查的目的,不僅僅是要挖掘我過去幹過什麼勾當,還要查明我會被威逼利誘到什麼程度。對美國情報體系來說最要緊的,不在確認你是否百分之百清清白白,若真在意這點,一個人都僱不到。重點在於你是否誠實無欺,對自己見不得人的祕密坦承不諱,以免被敵方勢力利用來打擊你個人與組織機構。


讓我的貼文從地球表面消失不犯法,而且萬一有心人想去挖,我也不用冒著身家調查不合格的風險。不過刪除貼文的可能後果讓我心煩意亂,那麼做只會徒然強化網路生活一些最腐蝕人心的訓誡:沒人有犯錯空間、凡是犯錯者得一輩子為自己的錯誤負責。我在意的倒不是文字記錄是否完美無缺,而是靈魂的完整性。我不想活在一個人人必須假裝完美的世界,那樣的世界沒有我和朋友的容身之處。抹掉在網上的評論,等於抹煞我是誰、我從哪裡來、我走了多遠。否定年少時候的我,等於否定現在的我的合法性。


透過電腦螢幕就能脫口而出的事,一旦面對面卻最難說出口。距離反讓彼此更親密,人只有在一個空間獨處,或是與素未謀面的人在各自的空間對話,最能暢所欲言。然而一旦兩人見面,你會覺得綁手綁腳,說話變得保守乏味,徒然只是站在中立立場的尋常對話。


與大多數年輕人一樣,我堅信我拒絕認同的信條,本來就不是我的,是從別人那兒承襲來的,而且充滿矛盾。我成長過程中被灌輸的價值,我在網路世界邂逅的理想,全都搗碎在一起成了我現在的思想。我直到即將邁入三十歲之際才終於明白,我所信仰的,我以為自己深信不疑的,大多是年輕時候的印記。我們學說話,是從模仿身邊大人的言談做起,在學習過程中我們也仿照他們的觀念,然後哄騙自己相信,我們的用字遣詞是出於自身。


網路文化重大的創始檔案,幾乎都是用會聯想到美國歷史的術語來架構,這裡是有待開發的廣闊新天地,夠大膽的人都能在此安身立命,不過很快會被政府與利益團體殖民,他們為了權與錢會伸出控制魔掌。大企業為他們提供的硬體、軟體、長途電話服務索取高額費用,你想上網就需要它們。連知識這種人類共同遺產,大企業都不放過,照理說知識人人有權取得。英國以宗主國之姿對北美十三殖民地抽重稅,點燃美國獨立火苗,那些獅子大開口的大企業,宛如殖民時期英國的現代化身。


我得不好意思的承認,當我經過這群沮喪的員工旁邊時,我是感到多麼驕傲。我比這些服務櫃台的工作人員年輕數十歲,並且握有進入他們以前未曾、未來也不會接觸的保險庫權利。那時候我並不知道這項特權,意味著該過程可能已經出現了問題,政府只是放棄有意義的管理制度,也不再從內部拔擢人才,新的包商文化崛起,反應出他們不重視的心態。在我職業生涯中,我最深刻的回憶在於,經過服務櫃台的這條通道,顯然已成為情報體系在世代與文化改變的表徵。這些舊世代菁英,艱苦的想要趕上他們懶得了解的科技時代,因此歡迎新世代的年輕駭客進入這項組織化的體系,並讓他們對這個由國家控制的空前科技系統進行開發、全面存取、並發揮完全的權力。


在中情局上網,必須在同意監看協議的對話方框中打勾,基本上是指你做的每件事都會被紀錄,而且同意不會有任何隱私。由於常勾選該方框,到最後它已成為第二天性。這些協議在工作時多被視若無睹,因為它們經常在螢幕上跳出,你只想把它們消除,重新回到工作上。這是為何多數美國情報體系員工無法感受民眾在網路上被追蹤的不安,並非他們對協助保護美國的數位監督有任何內幕消息,而是在美國情報體系,被老闆追蹤是工作的一部分。

無論如何,這不是說在公眾網路找到的東西比中情局內部的更有趣。沒有多少人知道中情局有自己的網路與資訊網,有自己版本的臉書,讓情治人員可進行社交,也有自己的維基百科,提供團隊、計畫與任務的相關資訊,以及自己的谷歌,實際上由谷歌所提供,讓情治人員可搜尋機密網路。每個中情局部門都在這個網路上有專屬網址,討論他們的工作與貼上會議記錄和簡報。我每晚都要研讀連續好幾個小時,這成為我的教材。

根據法蘭克的說法,每個人在中情局內部網路尋找的第一件事就是外星人與九一一,他說,你永遠無法找到有意義的結果,不過我還是搜尋了。中情局版的谷歌並沒有出現任何有趣的東西,但也許真相在另一個網路上。就我所知的紀錄,外星人從未接觸地球,或至少它們沒與美國情報體系聯絡。不過蓋達組織仍與我們的盟國沙烏地阿拉伯有著密切關係,這是當我們與其他兩國交戰時,布希政府企圖隱藏的事實。


我是基礎通訊訓練課程BTTP6-06班的一員。徽章刻意選棕黃色,其實是要偽裝現今所存最機密與罕見的課程之一。該課程的目標在於訓練TISO(技術資訊安全人員),是中情局菁英通訊員的核心,如果用較不正式的話來說,就是「通訊員」。他們被訓練成無所不能,足可取代過去的密碼員、無線電人員、電力人員、技師、物理與數位安全顧問,還有電腦技術師的角色。這個臥底人員的主要任務,是管理中情局營運的技術基礎設施,在海外多數工作站隱藏在美國外交駐所、領事館與大使館等,是美國國務院的附屬機構。會有這樣的構想是因為,如果在美國大使館,不僅遠離祖國,還被令人無法信任的外國人包圍,無論是敵人或盟友,他們對中情局而言仍是無法信賴的外人,那就需要自己人來負責所有技術需求。如果為了便宜行事,找當地的修理工人來維修祕密間諜基地,他們當然會接下這份工作,不過也可能應外國政府要求,在機器內裝設難以追蹤的竊取裝置。

因此技術資訊安全人員是負責修理在建築物內的每台機器,從個人電腦、電腦網路至CCTV與HVAC系統、太陽面板、空調系統、緊急發電機、衛星連接、軍事加密設備、警報器、鎖與其他東西等等。它的規定是如果有插頭或插座,它就是技術資訊安全人員的問題。

這些人也必須知道如何建立系統本身,就像他們必須知道如何摧毀它們。當大使館受到襲擊,所有外交人員與中情局人員都已撤離,技術資訊安全人員通常是最後離開的人。他們破壞、燒毀、清除中情局所留下的痕跡,不論是保險箱的文件或放有暗號文件的桌子,他們要確保剩下的東西對敵人沒有利用價值,之後再傳送最後的「離開」信號給總部。


那晚天黑後我待在基地,之後開著我的車到山丘高處,把它停在目前已成為穀倉的地方,我們曾在此學習避免敵人監督我們活動的電子相關概念。當時我們學到的方法跟巫毒很像,都是可以將顯示在電腦螢幕上的內容再次重現的能力,只透過內部元件的震盪電流所產生的微弱電磁發射,利用特別的天線接受這些訊號,這種方法稱為范.埃克(Van Eck)竊聽。如果這聽起來難以理解,我必需承認我們也有一樣的感受。指導員聲稱他從未完全了解技術的細節,也無法為我們展示,不過他知道威脅是真的。中情局對其他人進行這項竊聽技術,意味著後者也將如法炮製。


在網路時代來臨前,如果要存取目標電腦,中情局必須招攬擁有觸及目標的實體途徑的線民。這顯然是危險的建議。因為線民可能在下載情報,或是植入將情報傳送給操作者的軟硬體時遭到逮捕。數位科技在全球的擴散已經大幅簡化該過程。這是「數位網路情報」或「電腦網路操作」的新世界,意味著實體管道已不再需要,降低人類的風險程度,並使人員情報與通訊情報能長久獲得平衡。情報員目前只要傳送訊息,例如將附有惡意程式的電郵傳給目標,中情局不僅可監督目標電腦,還包括整個網路。在如此創新下,人員情報將專注於鎖定對象,通訊情報則負責其它工作。如果賄賂失敗,專案人員不用再透過現金、誘騙或勒索來攏絡線民,只要幾次機靈的駭入電腦,也可得到類似結果。更甚者,目標仍然不知不覺。


正常而言,當你上網,對任何網站的搜尋,多少會直接連到擁有最終目標的伺服器。還好有被稱為來源與目標標頭的識別碼,每一次搜尋,都會昭告網路過去與未來的足跡。可以把這些標頭想像成明信片的地址。因為它們,讓網站管理員與海外情報體系更容易辨識使用者的網路瀏覽。


坐在椅上討論如何駭入沒有面孔的聯合國建築物,在心理上容易得多。情報的技術方面不會有這麼多令人心力交瘁的直接接觸,更遑論電腦運算。螢幕距離造就了去個人化的經驗。從窗戶偷窺別人的生活,可以讓我們對自己的行動不那麼在意,減少結果帶來的重大衝突。


住在日內瓦就像住在平行、或甚至是相反的世界。當世界其他地區愈來愈窮時,日內瓦卻更為繁盛。瑞士銀行雖然並無涉及會導致崩毀的高風險交易,但他們卻很樂意藏匿從別人痛苦中獲利的金錢,而且不用為此負責。二〇〇八年金融海嘯,為十年後席捲至歐洲與美國的民粹危機埋下禍根,也讓我了解到,對大眾造成損害的事通常有利於菁英。美國政府在之後幾年,一再讓我更加確認這個教訓。


刪除重複數據加上儲存技術優化,使得國安局能儲存情資的時間不斷增加。在我任職期間,國安局設定儲存時間的目標,從收集情資後的數天、數週、數月,一直拉長至五年甚至更久。在這本書出版時,該局能儲存情資的時間或許已達數十年。國安局的邏輯是,收集來的情資一定得儲存起來,日後才能方便運用。但沒人能預測這些情資何時能派上用場。這樣的觀念助長國安局的終極目標,那就是將收集、製造的情資永遠儲存下來,創造出一個完美的記憶庫、一份永久的紀錄檔案。


所有人都知道(或自以為知道),中國政府管制網路無所不用其極。而有些人知道(或自以為知道),美國監控能力無比巨大,這是我二〇一三年交給記者的文件披露的內容。但請注意,我們可以用科幻小說反烏托邦的口吻說,政府理論上是可以監聽、監看全民的。但政府想實施這樣的制度卻是另一回事。科幻作家筆下的監控世界,在現實中需要動用數千名技術人員與數百萬美元設備才能辦到。當我讀到中國實施監控的技術細節時,文件鉅細靡遺地描述到:政府動用無數設備與機制監控超過十億人民,每日收集、儲存與分析他們數十億通電話與網路通訊,這實在令我大開眼界。我對於這個監控系統的能力與企圖印象深刻,差點忘記這代表的是極權控制的可怕。

畢竟,中國是個反對民主、一黨獨大的國家。比起美國多數民眾,國安局探員更相信中國是獨裁政體。中國人民的自由並非我的職責,我也無能為力。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我為好人工作,而這代表我也是好人。

但我讀到的部分資料令我感到不安。我想起科技進展的基本道理:若可以做到某事,那代表未來可以做到,而之前也可能早就做了。美國能夠掌握如此多中國亂搞的證據,代表美國可能也在做同樣的事。我有種奇怪的直覺,當我讀著關於中國的機密資料時,我看到的是美國的倒影。換句話說,中國光明正大對人民做的監控行徑,美國可能背地裡也對其他國家這麼做。

雖然說出這件事你可能會恨我,但我必須承認,我當時壓抑內心不安,甚至賣力忽視此事。我告訴自己,中國與美國的差別是很大的,中國防火長城針對國民進行審查與壓制,隔絕人民接觸到海外資訊,而美國監控系統完全是防禦取向,一般民眾根本察覺不到。就我當時對於美國監控狀況的了解,全世界的人都能透過美國網路基礎建設上網,隨意取得他們想要的資訊,中間未經過濾、沒有限制(就算有的話,也是被他們自己國家與美國企業所隔絕,但這並非美國政府管轄範圍)。只有那些有意參與聖戰士攻擊與購買惡意軟體的人,才會遭到追蹤與監控。

用這個角度來理解,我便能欣然接受美國實施監控。事實上,美國本來就該如此做。我完全支持防禦性、針對特定目標的監控行為,這就像是設立一道有條件的隔絕「防火牆」。這樣的想法讓我的罪惡感一掃而空。

但我後來輾轉失眠,糾纏在心中的問題縈繞不去。在上台簡報過了好一陣子後,我忍不住開始追查更多資料。


事實上,偏差定義在整份報告隨處可見,但最離譜的地方莫過於政府更改詞彙意涵。自從PSP於二〇〇一年推動後,恆星風便開始收集通訊記錄,但司法部二〇〇四年抗拒配合,當時小布希政府便更改「取得」(acquire)與「獲得」(obtain)的詞彙定義,試圖讓此計畫過去行徑就地合法。據報告顯示,政府立場是國安局能夠收集他們想要的任何通訊紀錄而不必事先取得搜查令,因為從法律角度來看,只有在國安局從資料庫「搜尋並取得」記錄時,才算是真正的「取得」或「獲得」。

政府大玩文字遊戲,令我十分火大。因為我非常清楚,國安局希望盡可能收集更多資料並將資料留存時間拉長,最好是保存永久。若這些通訊紀錄僅有使用時才算是「取得」,而永久留存在資料庫算是「未取得」,那這些記錄未來便有被操控的空間。美國政府重新詮釋「取得」與「獲得」的定義,從原本描述情資進入資料庫的過程,扭曲成某人(或某個演算法)未來某時刻查詢並取得資料的行為,如此一來大幅擴充執法機關的權力。政府可以隨時查詢某人過去通訊記錄,尋找構陷他入罪的理由(所有人的通訊必定含有某些事的證據)。而任何新政府(未來國安局的混帳老闆)永遠可以輕鬆按幾下鍵盤,就能立刻追蹤所有人的電話或電腦,知道他們的身分、位置、現在在做什麼、旁邊有誰,以及他們過去的一切記錄。


國安局將這類資訊稱為「後設資料」(metadata)。這個詞彙的字首「meta」通常指的是「以上」或「超越」,在此則是「有關」之意。而meta-data就是關於數據(data)的資料。更精確來說,它其實是「數據製造出的數據」(透過標籤、標記讓數據變得有用)。但最直覺理解的方式,是將它想成「活動數據」:你在裝置上從事活動與手機自行運作的記錄。舉例來說,手機後設數據可能包括:來電日期與時間、通話長短、來電與本機號碼以及通話位置。而電郵後設數據可能包括:發信者使用的電腦類型、位置與時間,電腦擁有者、寄件人與收信人是誰,何時何地收發信,以及其他能讀取此信的人時地等。透過後設數據的幫助,監視者能得知你昨晚入睡與今早起床的時間、每天逛了哪些地方、在哪裡待了多久,以及你接觸過的對象有誰、誰又與你聯繫過。

政府聲稱後設數據並未直接觸及通訊實質內涵,但上一段事實駁斥了這種說法。全球數位通訊數量龐大,想監聽所有電話、監看所有電郵是不可能的。即使有可能辦到,這些資訊也沒太大用處,而後設數據有辦法避開這樣的麻煩。我們最好不要認為後設數據只有好的用途,而該認定它是內容的精華部分,畢竟政府監控你的首要目標便是取得後設數據。

此外,還有一件事值得我們注意。你通常清楚知道自己製造出什麼樣的內容,像是在電話裡說了些什麼,或是在電郵裡寫了什麼。但你對於自己製造出的後設數據幾乎沒有任何掌控權,因為它是自動產生的。後設數據是由機器收集、儲存、分析與製造出來的,不需經過你的參與以及核准。你的裝置無時無刻都在為你溝通,不論你喜歡與否。人類依照自我意志進行溝通,但你的裝置不一樣,它們不會隱藏私人資訊,也不會為了保密使用密碼。它們只知道將手機訊號連上最近的基地台。

我們的法律通常落後科技至少一個世代,但如今對於通訊內容的保障卻高於後設數據,這真是極大的諷刺。事實上,情報單位對於取得後設數據有著更高興趣,因為這些活動記錄能讓他們見樹又見林,一方面賦予他們分析大量數據的能力、得以拼湊出事物全貌,另一方面又給予他們窺探個人私生活的機會、得以推斷這些人的行為模式。簡言之,監視者透過後設數據能得知你的所有一切,除了你的大腦在想什麼之外。


我真正了解到這些新科技可能造成的危害。若我們這個世代不介入的話,那未來的情況只會更嚴重。我並不希望看到,當我們終於決定挺身而出時,一切抵抗卻是徒勞無功,若真是如此的話,那將是一大悲劇。未來的一代可能得面對充滿監控的環境,政府違法監控行為並非偶一為之、針對特定危險目標,而是持續性、無差別地擴及全國民眾。這就像是:你說的話逃不過政府耳朵,你做的事逃不過政府法眼,而你的紀錄檔案永遠留存在政府手裡。

一旦政府擁有四處收集情報的能力,加上情資得以永久儲存的系統,那他們便能隨便找個人或團體陷害,反正資料庫一定搜尋得到證據(如同我尋找機密檔案一樣),絕對能替他們安上合適罪名。


如果我的親友、鄰居與廣大的民眾如此歡迎企業進到家中,讓他們在家的一舉一動都像上網一樣遭到嚴密監控,那我又何必對政府監控如此不滿。「智慧家庭」的變革可能還有五年才會到來,屆時亞馬遜Echo與Google Home等「虛擬助理」可望正大光明入住臥房,這些放在床頭櫃的裝置將近距離記錄並傳送你的一切活動,牢記你所有習慣與偏好(包含怪癖),之後再透過廣告運算法變現。我們日常生活產生的數據(或說容許生活被監控而產生的數據)能讓企業賺到大筆收入,卻讓我們的隱私蕩然無存。若說政府運用國家力量實施監控,將人民變成調查目標,那企業監控就是讓消費者變成商品,讓他們得以轉賣給其他企業、數據仲介商或廣告業者。


雲端儲存服務協議的條文逐年增加,現在隨便一個版本都六千字起跳,大約是本書章節平均字數的兩倍。當我們選擇在線上儲存資料時,我們其實是放棄了資料的所有權。這些雲端公司可以決定為我們保留什麼樣的資料,同時任意刪除他們覺得不妥的內容。除非我們在自己的裝置或硬碟留下副本,否則他們刪除的資料就會永遠消失不見。如果資料引起爭議或違反協議的話,這些公司可以單方面刪除我們的帳號,讓我們無法取用自己的資料,但他們手中卻擁有副本,這意味著:他們能在我們未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將資料交給執法機關。總歸一句話,只有我們擁有自己的資料,才能保護它不受侵犯。沒有什麼資料是不受保護的,但沒有什麼資料是屬於私人的。


美國基本法的存在,令執法單位更難執行工作。這並不是瑕疵,而是民主的真諦。按照美國法律規定,執法單位理應保護所有國民。當執法單位濫權時,法院應約束並糾正他們的行為,畢竟他們是社會上唯一能夠羈押、逮捕民眾並使用武力(包括致命武器)的人。而其中最重要的約束是,執法單位不得監控國民在家活動,也不能在未取得搜查令的情況下收集個資。但法律對於公眾場所的監控行為寬鬆許多,其中當然也包含多數人在街頭與人行道的活動。


這樣一個由機器自動執法的世界,任誰都無法忍受。絕對的正義變成不公不義:一點小錯都會遭到嚴懲、法律全面貫徹到底。幾乎所有社會都存在許多不成文與成文的法律,其中有些條文早已過時,有些甚至連聽都沒聽過。舉例來說,馬里蘭州刑法第10-501條規定,通姦屬於輕罪行為、須支付十美元罰款。而根據北卡羅來納法律第14-309.8條規定,玩賓果遊戲超過五小時便算犯法。這些法律制訂於保守年代,卻不知為何從未遭到廢除。儘管我們自己沒有察覺到,但多數人生活絕不是黑白分明的,我們會任意穿越馬路、未確實做好資源分類、在人行道騎自行車,甚至連上陌生人的網路非法下載盜版等。換句話說,一旦法律貫徹到底,所有人都會變成罪犯。


在獨裁的國家,國家擁有權利授與給人民。而在自由國家,人民擁有權利授與給國家。在前者,由於政府的允許,身為國民(subject)的人民才能擁有財產、受教、工作、宗教以及言論的權利。而在後者,人民擁有公民(citizen)身分,同意在一定時間內接受統治,但能定期透過選舉等制度更換政府。我認為,獨裁統治與自由民主間的差異,才是我們這個時代最主要的意識形態衝突來源,而不是東方與西方間的分歧(這是人為捏造並且充滿偏見),或是基督教對決伊斯蘭的宗教衝突。

獨裁國家通常都不是法治政府,而是以統治者意見為主。統治者要求國民服從政府,同時對異議分子極具敵意。相反的,自由民主國家不會或很少做出這樣的要求,反而是仰賴每位公民自願擔負起保護周遭所有人自由的責任,這是不分種族、膚色、信仰、能力、性傾向或性別的。任何集體保障並非取決於血統而是共識,最終導向平等主義的結果。雖然現實的民主經常無法達到理想狀態,但我仍堅信,這是最能「讓不同背景的人共同生活、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統治形式之一。

這種平等不僅由權利組成,更包含自由在內。事實上,民主國家的公民所珍惜的許多權利,在法律上都是以限制的方式來保障。透過限制政府權力創造出來的自由空間,使得這些權利得以存在。舉例來說,美國民眾之所以擁有言論「自由」,這是因為禁止政府不得制定限制該自由的法律;而新聞「自由」則是禁止政府不得制定法律限縮該自由。同樣的,宗教「自由」是禁止政府不得制定確立國教的法律;而和平集會與抗議的「自由」,是禁止政府不得制定任何法律來否定此自由。

在現代生活,我們擁有一致共識,那就是「隱私權」沒有模糊空間、不容政府侵犯。政府不得將髒手伸進此領域,法律唯一允許的辦法是透過搜索令。但這種搜索令無法「擴及所有人」(像是美國政府進行全民監控所聲稱取得的那種),而僅能基於合理理由針對特定人士或用途發出。

「隱私」這個詞彙有點虛無縹緲,因為難以定義,或說每個人的定義都不一樣,所有人對於隱私都有不同的詮釋。「隱私」的重要性不言可喻,大家想必都能體會。

正因為隱私缺乏一致性定義,導致多元先進民主國家的公民認為,他們必須交代渴求隱私的理由並將其定位為權利。但他們不必如此做,反而是政府必須說明何以侵害隱私的原因。拒絕主張自己的隱私權等同放棄此權利,將隱私讓渡給違憲政府或是「私人」企業。

我們根本無法忽視隱私的重要性,因為這與公民自由是相互依存的,你放棄自己的隱私,也會犧牲掉別人的隱私。你可能因為怕麻煩而選擇放棄此權利,或者你和多數人想法一樣,認為只有做不光明的事才需要隱私保護。但是,聲稱自己不需要或不想要隱私,因為沒有什麼事好隱瞞的這種說法,是假定所有人都不該或不能隱瞞任何事情,像是他們的移民身分、失業歷程、財務狀況與健康紀錄等。你假定,所有人(包括你在內)都樂於與他人分享宗教信念、政黨傾向與性生活,就如同有些人隨意透露自己的電影、音樂品味與閱讀偏好一樣。

說到底,你聲稱自己不在乎隱私,因為沒有事情好隱瞞,這就像是在說,你不在乎言論自由,因為你沒有意見。或是,你不在乎新聞自由,因為你不愛閱讀。你不在乎宗教自由,因為你不相信神。或是,你不在乎和平集會自由,因為反社會的你天性懶散、害怕人群。以上種種自由,今日對你來說也許不重要,但這不代表明日對你不重要,或對你的鄰居不重要,或是對於世界另一端的異議分子不重要。我用手機追蹤這群抗議群眾的動態,他們希望爭取到一點點的自由,而我的國家卻對於這些自由必欲除之而後快。


我要說的是,我對於簡報內容不是那麼關心,例如,在我揭露的檔案中最為著名的是一份二〇一一年簡報檔中的一堆投影片,用六個面向來描述國安局新的監視立場:「無所不嗅,無所不知,無所不收集,無所不處理,無所不利用,無所不合夥」。這不過是公關講法,行銷術語。它的目的是要讓美國盟國留下印象:澳洲、加拿大、紐西蘭和英國,美國分享情報的主要國家(加上美國,即為五眼聯盟,Five Eyes)。「無所不嗅」表示找尋資料來源;「無所不知」表示查出有些什麼資料;「無所不收集」表示獲取那些資料;「無所不處理」表示分析資料以找出可用的情報;「無所不利用」表示利用那些情報以推動國安局的目的;「無所不合夥」表示與盟國分享新的資料來源。這六個面向容易記住、容易推銷,並且準確表達出國安局的野心規模以及跟外國政府共謀的程度,卻無法讓我了解究竟這項野心是如何在技術層面落實的。

讓我了解更多的是我從FISA(外國情報監控法)法院找到的一份命令,要求一家民間企業將客戶的私人資訊交給聯邦政府。這類命令通常是根據公共立法授權而在全國發出,可是,命令內文、甚至發出命令,都被列為最高機密。根據「愛國者法案」(Patriot Act)二一五條款,亦即「企業紀錄」條款,政府有權向外國情報監控法院取得命令,強制第三方提供與外國情報或反恐調查「相關的任何實體東西」。可是我所找到的這份法院命令明白表示,國安局祕密地將這項授權詮釋為一份許可,可收集所有「企業紀錄」、後設資料、經由威瑞森(Verizon)、AT&T等美國電信公司的電話通訊,「在經常性的日常基礎上」。當然,這包括美國公民之間的電話通訊紀錄,而此舉是違憲的。

此外,「外國情報監視法修正案」七〇二條款准許情報體系鎖定任何美國境外可能傳播「外國情資」的外國人,這個廣泛項目的可能對象包括新聞記者、公司員工、學術界、救援人員和無數其他沒有做錯事的無辜者。國安局把這項法案拿來做為其兩項最著名網路監視計畫的依據:稜鏡計畫(PRISM)和上游收集(Upstream Collection)。

稜鏡計畫讓國安局可以定期由微軟、雅虎、谷歌、臉書、Paltalk、YouTube、Skype、AOL及蘋果收集資料,包括電郵、照片、影音聊天、網路瀏覽內容、搜尋引擎搜尋,以及所有儲存在他們雲端的其他數據,將這些公司變成知情的共犯。不過,上游收集更具侵入性。它可以固定從私部門網路基礎設施,像是全球網路流量的轉換器與路由器,經由太空衛星和高容量海底光纖電纜,直接抓取資料。這項收集是由國安局特別資源行動小組負責,他們打造祕密監聽設備,植入全球網路服務供應商的企業設施內部。加總起來,稜鏡計畫(由網路服務供應商的伺服器強制收集)和上游收集(由網路基礎設施直接收集),確保全球資訊都可受到監視,包括儲存的與傳輸的資訊。

我的調查的下個階段是要查出這種收集是如何實際辦到的,也就是說,檢視解釋哪些工具支援這項計畫的文件,以及他們如何由拖網式收集的大量通訊中挑選值得進一步檢查的資訊。困難之處在於任何簡報都沒有提到這種資訊,不論機密程度為何,都只能有工程圖解和示意圖。這些是我想找到的最重要資料。不同於五眼推銷簡報,它們將可確切證明我所看到的監視能力不只是一個咖啡因攝取過量的計畫經理人的幻想而已。身為一個不斷被要求加快速度與提高產能的系統工程師,我十分清楚這些機構有時會在實際研發出技術之前就搶先公布,有時是因為一個懸崖型推銷人員承許過多的承諾,有時是出於純粹的野心。

可是,上游收集的技術確實存在。我後來明白,這些工具是國安局集體監視系統最具侵入性的環節,因為它們最貼近用戶,亦即最貼近被監控的對象。想像你坐在電腦前想去瀏覽一個網站,你開啟一個瀏覽器,鍵入一個網址,然後按入「Enter」。網址其實是一項請求,這項請求會去找它的目的地伺服器。在旅程的途中,在你的請求抵達伺服器之前,便會經過「亂流」(TURBULENCE),國安局最強大的武器之一。

明確來說,你的請求會經過好幾個堆疊起來的黑色伺服器,加起來大約是四層書櫃的體積。它們裝置在盟國、美國大使館和美國軍事基地大型私人電信建築物裡的特別房間,內建兩項重要工具。第一個是「混亂」(TURMOIL),負責被動式收集,亦即複製進來的數據。第二個是「渦輪」(TURBINE),負責主動式收集,亦即主動監控使用者。

你可以把「混亂」想成是站在網路流量必須通過的隱形防火牆前的警衛。看到你的請求後,它會檢查自己的後設資料,找尋被標示為值得「提高」注意的選擇器,或者「標準」。這些選擇器可能是國安局選擇或懷疑的任何對象:一個特定的電郵地址,信用卡或電話號碼;你的網路活動的來源地或目的地;或者只是一些關鍵字,例如「匿名網路代理」或「抗議」。

假如「混亂」覺得你的流量可疑,就會通知「渦輪」,後者便會將你的請求轉到國安局的伺服器。在那裡,演算法會決定要用該機構的哪個惡意程式來監控你。這個選擇係依據你瀏覽的網站種類和你的電腦軟體與網路連結。選定的惡意程式回傳到「渦輪」(經由QUANTUM套裝軟體的程式,如果你好奇的話),再由後者注入流量頻道,連同你請求的網站一同傳送給你。最終結果是:你得到你想要的內容,連同你不想要的監視,而這一切在不到六八六毫秒便發生。你完全不知情。

等惡意程式進入你的電腦,國安局不但可以存取你的後設資料,還有你自己的資料。你的整個數位人生現在都屬於他們了。


只有在這種背景下才能完全理解美國政府和洩密的關係。如果有意料之外的好處,他們就會原諒「未經許可的」洩密,並且在「經過許可的」洩密造成傷害時選擇遺忘。然而同樣都是造成傷害、而且不是經過許可的洩密,它們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但市政府卻會做出不同的反應,是什麼因素造成有的揭露可以被允許?有的卻不行?

答案就是權力和控制。如果這次揭露不會威脅到一個機構的基礎權力,才有可能被接受。如果一個機構裡面的不同部門,從收發室到管理辦公室,都有相同的權力可以討論內部事務,那麼管理階層就是放棄了資訊管理的權力,然後整個組織的運作就會產生危機了。爭取發言的平等權,獨立於組織的管理或決策階級之外的,就是「吹哨」這個名詞的適當意義——這種行為尤其對美國情報體系產生威脅,它是在法律允許的神祕面紗下以嚴格區隔的方式來運作。

依照我的定義,「吹哨者」是一個人經歷了艱苦的經驗,認為他們在機構內的生活已經不符合外界廣大社會的原則,以及對這個社會的忠誠,而這個機構應該要對社會負責。這個人知道自己不能持續待在這個機構了,也知道這個機構不能或不會被廢除。然而,重組這個機構卻是有可能的,所以他吹響哨子,揭露資訊,讓機構負擔來自大眾的壓力。

針對我的情況,這是一個適當的敘述,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附加條件:所有我刻意揭露的資訊都是最高機密。要揭發一個祕密計畫,就必須揭發更大的機密系統,揭發它,不是因為美國情報體系宣稱自己是國家的絕對權力,而是美國情報體系濫用這種有限的特權來顛覆民主監督。如果不揭發這整個機密系統,就不可能恢復公民和政府之間的權力均衡。這種希望能恢復的動機就是吹哨的基礎——揭露不是因為對政府有異議或是反對才做出的激進舉動,而是為了掉頭而做出的普通舉動——讓船掉頭回港,在這裡它會被拆解、整修、補起洩漏的地方,才能有重新出發的機會。

全面揭露關於全民監視的全部設備——不是由我來,而是由媒體來,媒體受到權利法案保護、是美國政府實際上的第四權,對於這種規模的犯罪,這是唯一合適的反應。畢竟光是揭露一個特定或一系列濫用職權的行為是不夠的,他們可以停止(或假裝停止)這些行為,但是原封不動地保留其他不為人知的設備。我打算揭發一個全面的事實——美國政府研發並運用了一套全球全民監視系統,但是卻沒有讓美國公民得知或同意。


考慮到我所冒的風險,我需要找出我能信任、大眾也可以相信的人。我需要認真、謹慎、獨立而可信賴的記者。他們必須有絕佳能力,能在區別我的懷疑與證據證明的事項之間,對我進行挑戰,當政府不當指控他們的報導將危及他人性命時,對政府提出質疑。最重要的是,我必須確保我挑選的人,在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時,不會屈服在權力之下。

我並沒有將網撒得太廣,以免影響這個任務,但仍廣到足以避免一個錯誤點,那就是《紐約時報》的問題。一個記者、一份刊物或一個國家的刊物都不夠,因為美國政府已經顯現扼殺此類報導的決心。理想的情況是,我同時把檔案交給每位記者,自己不會留任何一份。這可以把審查焦點轉移到他們身上,以防一旦我被逮捕,真相仍有機會公諸於世。

當我縮減這份可能合夥人名單時,我發現這個方向是錯誤的,或者是浪費時間。與其自己挑選記者,我應該讓我企圖揭密的系統為我選人。我決定,最好的合夥人應該是國家安全機構已經鎖定的記者。


事實上,我們以為的刪除技術從來不曾存在過。刪除不過是一種詭計、一種臆想、一種謊言,是一個電腦為了讓你安心而跟你說的不高明謊言。雖然刪除的檔案在你眼前不見了,卻沒有真正消失。就技術而言,刪除其實只是一個過渡的形式,一種寫入的形式。一般來說,當你按下刪除一個檔案,它的數據仍安然無恙,深埋在磁碟的某處。有效的現代作業系統,並不會單純為了刪除而設計用來在磁碟裡深入搜尋。相反的,只有電腦的檔案表,也就是記錄每個檔案儲存所在的地圖,被改寫為:「我不再使用這個檔案,且此檔案已經失去重要性。」意思是說,就像在一座廣大圖書館裡被忽略的一本書,原本應該消失的檔案,只要你努力的找,還是可以找到。如果你只是消除書目,書本本身是仍然存在的。

這實際上可以利用實驗來證明。下回你複製一份檔案時,不妨想想為什麼複製檔案要花那麼久的時間,但是刪除檔案只需要一下子。答案是,刪除僅僅是把一個檔案隱藏起來而已。電腦不是設計來矯正錯誤的,而是用來掩藏錯誤,而且是只對不知道去哪裡尋找的人士掩藏。


刪除是監視者的美夢、被監視者的噩夢,加密則是、或者說應該是所有人的現實。這是對抗監視的唯一真正屏障。如果你的儲存磁碟一開始就加密,你的敵人就無法在裡頭翻尋你已刪除的檔案或是任何東西,除非他們有加密金鑰。如果你的收件匣所有電子郵件都有加密,谷歌便無法透過讀取來收集你的個資,除非他們有加密金鑰。如果你將經過澳洲、英國、美國、中國或俄羅斯的不友善網絡的相關通訊全部加密,間諜便無法讀取,除非他們有加密金鑰。這是加密的基礎原則:金鑰持有者掌握一切權力。


在我日後交給新聞記者的文件裡,國安局形容XKEYSCORE是「最為全面性」的工具,用以搜尋「使用者在網路上所做的幾乎每一件事。」我研究的技術規格則更為詳盡地說明這是如何辦到的,藉由「封包」與「切分」,亦可以將使用者的線上對話切割成可以管理的封包以進行分析。雖然我已經可以說明,但我仍然最想看到它的實際運作。

簡單來說,這是我在科學事實中所見過最接近科幻小說的東西:你在這個介面可以輸入幾乎所有的地址、電話號碼或IP網址,然後搜尋近期的線上活動。在某些個案,你甚至可以重新播放他們線上對話的紀錄,你可以看到他們桌機螢幕畫面。你可以閱讀他們的電郵、瀏覽紀錄、搜尋紀錄、社群媒體貼文,所有的一切。你可以設定通知,每當你關注的人員或裝置上線時就會跳出通知。你可以搜尋網路數據封包,看到一個人的搜尋逐字跳出,因為許多網站在每個字母鍵入時便會傳輸出去。這就像看著一份「自動完成」(autocomplete),螢幕上閃過字母與單字。但是,輸入動作的不是電腦而是人類:這是「人工完成」(humancomplete)。

我在米德堡的那幾個星期,以及我在夏威夷博思艾倫的短暫任職,讓我親眼目睹以前只在內部文件上所讀過的濫權行為實際發生。看到這些,我才明白我在體系層級的地位跟構成立即傷害的原爆點差多遠。我只能想像我和國安局局長或美國總統之間地位的懸殊。

我並沒有在XKEYSCORE輸入國安局局長或美國總統的名字,但在足夠時間熟悉這個系統之後,我才知道我其實可以。所有人的通訊都在系統裡——所有人。剛開始我擔心我如果搜尋國家高層,我會被逮到並被革職,或者更糟。可是,要偽裝一項搜尋其實很簡單,即使是最知名人物,只要用一種電腦格式將我的搜尋條件編碼即可,那種格式在人類看起來像是塗鴉,但XKEYSCORE卻能完美理解。如果有哪位負責審查搜尋的督察人員費事去深入檢查,他們只會看到片段的亂碼,但我卻能夠搜尋最高法院法官或國會議員最私密的活動。

就我所知,我的新同事都不打算如此大規模地濫用他們的權力,雖然他們如果真的這麼做了,也沒有提起過。無論如何,當分析師想到濫用系統時,他們在意的不是專業上的目的,而是個人目的。這導致一種稱為LOVEINT(愛人情報)的行徑,這是對於HUMINT(人員情報)及SIGINT(訊號情報)的下流笑話,對情報的嘲弄。分析師會利用國安局的系統去監視他們現任及前任情人以及關心的對象,閱讀他們的電郵,竊聽他們的電話,在線上追蹤他們。國安局員工知道,只有最愚蠢的分析師才會被當場逮到,雖然法律明文指出為個人用途從事任何種類的監控將至少被關上十年,國安局歷史上沒有一個人曾因為這種罪名而被關上一天。分析師知道政府絕對不會公開起訴他們,因為在你不願承認有這種系統存在的前提之下,你無法讓一個人為了濫用全民監視的祕密系統而被定罪。當我和兩名高明的基礎設施分析師坐在國安局總部V22保險庫的牆壁前,我才明白這種政策的代價。他們的工作空間裝飾著一幀《星際大戰》電影知名角色丘巴卡(Chewbacca)的七英尺高照片。其中一人向我仔細說明他的目標的安全例行公事時,我才明白攔截的裸照是一種非正式的辦公室貨幣,因為他的同事不停坐在椅子上轉動,用一個笑容來打斷我們說:「瞧瞧她。」我的指導者千篇一律回答:「中獎了!」或「好極了!」彷彿有一條不成文的交易規定,假如你找到一張漂亮目標的裸照或影片,或是跟監控目標通訊的人的裸照或影片,至少在沒有女性在場的時候,你就必須秀給其他人看。這樣才能知道你可以信任彼此:你參與了其他人的犯罪。

使用XKEYSCORE之後,你很快便會知道,幾乎全世界每個上網的人都至少有兩個共同點:他們都曾經看過色情內容、他們都儲存了家人的照片和影片。不論性別、種族和年齡,幾乎每個人都一樣,包括最邪惡的恐怖分子和最善良的老年人,他們或許是最邪惡恐怖分子的祖父母、父母或表親。


在我往返庫尼亞沿街掃描時——原本二十分鐘的車程可能變成兩小時的無線網路掃描——我都在搜尋不同國家,想要找尋跟記者碰面的地點。感覺上我是在挑選自己的監獄,甚至是墓園。五眼聯盟的國家顯然都不在考慮之列。事實上,所有歐洲國家也都剔除,因為你不能指望這些國家在面臨美國強大壓力之下,還能堅守拒絕引渡政治犯的國際法。非洲與拉丁美洲也去不得,美國在當地向來有犯罪也不會被處罰的紀錄。俄羅斯也被排除,因為那是俄羅斯,而中國是中國:這兩國完全無法無天。美國政府不必做什麼事,只要指著地圖,便可以抹黑我。中東的情況更糟糕。有時看起來,我人生最艱鉅的駭客任務不是搜索國安局,而是找尋一個獨立到足以抵抗美國、且自由到不會干涉我的行動的會面地點。

經過一番消去法,只剩下香港。就地緣政治而言,那裡是我所能找到最接近無人區(no-man’s-land)的地方(在雙方發生戰鬥之前,無人敢進入的地帶),但有著蓬勃的媒體和抗議文化,更別說網路大致上不設限。那裡是一個奇異的地方,一個開明的世界城市,表面上的匿名可以隔絕我與中國,至少限制北京在當下公然對我或記者採取行動的能力。雖然香港實際上屬於北京勢力範圍,但可以減少美國片面干預的可能性。但在無法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這已足夠讓我有緩衝時間。反正,我不會有什麼好下場:我所能期望的最佳情況是在我被逮捕前,把真相公諸於世。


自從《衛報》網站六月九日釋出我的影片後,我便被鎖定了,就像我背後有個標靶。我深知,這些蒙受羞辱的機構絕不會善罷甘休,一直到我落入他們手中為止。過些時候,他們也可能轉移目標、騷擾我心愛的人,同時貶低我的人格,他們會四處打探我私人生活與工作情況,尋找任何可以抹黑我的資訊,或是把握每次造謠的機會。我對於這整個過程並不陌生,畢竟我待在情報單位時讀了不少機密資料,加上我也研究過吹哨者與洩密者的下場。我查過這些英雄的故事,包括過去的丹尼爾.艾斯柏格與安東尼.羅素,以及較近期的托馬斯.塔姆(Thomas Tamm)。塔姆曾在美國司法部情報政策與審查辦公室擔任律師,他爆料政府於二〇〇〇年中期非法竊聽民眾。另外還包括德雷克、賓尼、魏比與魯米斯。魯米斯就像是數位時代的佩里.弗爾沃克(Perry Fellwock),後者早在一九七一年時便揭露當時尚不為人知的國安局機構存在,此舉促使參議院丘奇委員會(情報特別委員會前身)要求國安局僅能收集外國情報,不得監控國內民眾。當然還有舉世聞名的美國陸軍一等兵雀兒喜.曼寧,她因洩露美國戰爭罪行而遭軍事法庭判刑三十五年。她服刑七年後便獲得特赦,原因是她在關禁閉時受到不公平對待,因此引發國際社會抗議。

不管這些人是否入獄,他們多少都得面對反彈力量,其中多數是非常殘忍的人格摧毀,而背後依據則是政府通過濫權獲得的情報。若這些人私下通訊時曾表現憤怒情緒,那他們會被說是「挾怨報復」。若他們看過心理或精神科醫生,或是在圖書館借過類似書籍,那他們會被認定成「精神錯亂」。若他們曾喝醉酒,那他們必定是酒鬼。若他們有過外遇,那就是生性淫亂。其中不少爆料者因此傾家蕩產。情報單位根本不必與這些異議人士交手,直接破壞他們的名聲還比較快,反正只要動手調出檔案,再放大不利情報或憑空捏造證據即可。


六月十四日,美國政府以間諜法罪名起訴我,起訴書不對外公開。六月二十一日,他們正式要求引渡我回美國。我知道,這是我該離開的時候,而這天恰好也是我的生日。

正當美國國務院提出引渡要求之際,我的律師收到聯合國難民署的回應,他們表明無法協助我取得庇護。而香港政府(不論是否受到中國施壓)抗拒聯合國呼籲,不願在他們的領土上提供我國際保護,並宣稱他們必須顧及美方要求。換句話說,香港要我回到美國並在牢中向聯合國求助。我不只是孤單一人,且在各國都不受歡迎。如果我想自由地離開香港的話,我必須現在就走。我清空手中四部筆電資料並銷毀加密金鑰,這代表我再也無法取用機密文件,即便美國政府強迫我也無法做到。我將僅有的幾件衣服打包好便起身離開。「芳香的海港」根本沒有我容身之處。


美國政府決定以間諜法起訴我,我被控犯下政治罪,意思是受害者是政府而非個人。按照國際人道法規定,遭控犯下此罪的人通常不會遭到引渡,因為起訴政治犯經常是獨裁國家打壓異議的手段。理論上,這代表吹哨者在全球各地都應獲得同等保障。但實際上卻不是這麼一回事,特別是當你的對手是自認正義的美國政府時。表面上聲稱扶植海外民主國家的美國政府,私底下卻成立由私人承包的祕密機隊,專門用於「非常規引渡」,也就是部分人口中說的「綁架」。


我們在莫斯科機場受困長達四十天四十夜。在這段期間,我總共向二十七國申請政治庇護。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膽敢起身對抗美國,有些國家一口回絕,部分國家則表示,除非我抵達他們境內,否則無法考慮這項請求,而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最後,唯一同情我的國家元首只有一個,那就是「漢堡王」,它從未否決我大啖華堡(內含番茄與洋蔥)的請求。

過了不久,我滯留機場的消息傳遍全球,俄國當局最後也覺得有些麻煩。七月一日,玻利維亞總統埃沃.莫拉萊斯(Evo Morales)結束天然氣輸出國論壇年度大會後,他搭乘專機從莫斯科伏努科沃機場離開。由於莫拉萊斯曾對我的處境表達同情,美方懷疑我藏匿在專機裡,於是施壓義大利、法國、西班牙與葡萄牙不准飛機進入他們國家領空,最終導致專機迫降於奧地利首都維也納。此專機遭到停飛、搜索,直到確認沒有我的蹤跡才放行。這嚴重侵害玻利維亞國家主權,聯合國也予以譴責。此事令俄國顏面無光,因為他們無法確保來訪的國家元首順利回家。而這也讓俄國政府與我都確信一點:任何美國懷疑我用來偷渡的飛機,恐怕都難逃迫降與停飛的命運。

俄國政府決定盡快擺平此事,並還給莫斯科機場一個清淨,別老是被大批媒體包圍。八月一日,俄國決定給予我暫時庇護。莎拉和我得以離開謝列梅捷沃機場,但莎拉能回到美國老家。我們一起共患難的時光,讓我和莎拉變成終生摯友。我永遠感激,她這幾個禮拜以來的陪伴,她是如此地正直坦率、堅韌勇敢。


如果你在閱讀本書時有任何時刻因為一個名詞而停了下來,你想要釐清或進一步調查,於是在搜尋引擎鍵入該名詞,而且如果那個名詞碰巧有些可疑,像是XKEYSCORE,那麼我要恭喜你:你已落入系統了,淪為自己好奇心的受害者。

但是,即便你沒有在線上搜尋任何東西,心懷不軌的政府仍然不費力氣便可查出你有閱讀本書。最起碼,它不費什麼力氣便可查出你有這本書,不論你是否非法下載或者在線上購買精裝本,或者在實體商店用信用卡購買。

你只不過想要閱讀而已——參與這項最親密的人類行為,透過語言進行思想交流。但這已經太過足夠了。想要與世界聯繫的自然慾望,便足以讓你的生活跟這個世界連接起來,將你自己帶進一系列全球獨特的識別碼,例如你的電郵、電話和個人電腦IP網址。藉由創造一個遍及世界的系統,經由每一種可能的電子通訊管道來追蹤這些識別碼,美國情報體系讓自己掌握權力,得以記錄與永久儲存你人生的資料。

而這只是開始而已。因為一旦美國諜報機構發現他們可以被動收集你所有的通訊,他們便會開始主動惡搞。他們在發給你的訊息中植入攻擊程式碼,亦即「漏洞利用」(exploit),藉此取得你的文字以外的資訊。現在他們有能力全面控制你的整體裝置,包括照相鏡頭和麥克風。這意味著,如果你在手機、平板電腦,或是任何現代機器上閱讀一本書,不論讀到哪裡,他們都可以追蹤及讀取你。他們可以分辨你翻頁的速度是快是慢,你有沒有一章接一章看下去或者是跳著看。他們會樂意忍受看著你的鼻孔,看著你邊讀邊扭動嘴唇,只要他們可以獲得想要的資料,確定辨識你這個人就好了。

這是二十年來無節制發展科技的下場,政治與專業階級夢想著成為全民主宰的最終產物。無論何地、何時及何事,你的生活如今已成為一本翻開的書,能夠隨時被讀取。


或許在完美的世界,也就是並不存在的烏托邦裡,單憑法律就可以讓這些工具失去作用。但在我們現在所在的世界,它們變得極有必要。修改法律絕對比修改技術標準來得更加難以達成,只要法律創新落後科技創新的一日,就一定會有機構試圖濫用這種科技和資訊的不對等來助長他們自己的利益。這時便需要依賴獨立、開放原始碼的硬體和軟體開發者來填補這種差距,提供法律無法或者不願意確保的重要公民自由保障。


早在出生前,當科技偵測到我們在子宮裡,我們便開始創造這份資料,即使在我們死後,我們的資料仍不斷增加。當然,我們有意識地製造的記憶、選擇保存的紀錄,不過是我們人生被企業與政府的監控所擰出來的資訊的其中一個小碎片,而大多是無意識地,或是未經我們同意。我們是地球歷史上首度遭遇這種情況的人,是首度背負著永久檔案的人,也就是說我們被收集的紀錄將永久存在。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有特殊責任。我們必須確保自己過去的紀錄不會被用來對付我們,或者對付我們的子孫。


演算法用以分析資料,找尋既定行為模式以推斷未來行為,這種數位預言只是比看手相的類比方法稍微準確一些而已。一旦你深入挖掘用以預測的實際技術機制,你便會了解這種科學實際上是反科學,而且名稱大錯特錯:預測其實是操弄。一個網站告訴你說,由於你喜歡這本書,所以你或許也喜歡國家情報總監克拉柏或前國家安全局局長海登的書,這並不是什麼有根據的猜測,而是一種「微妙的強制」機制。

我們不能放任自己受到這樣的利用,被利用來對抗未來。我們不能允許自己的資料被用來向我們推銷絕對不可以出賣的東西,例如新聞。如果袖手不管,所看到的新聞將只是我們想要的新聞,或是當權者希望全民看到的新聞,而不是必要的坦白共同對話。不能放任我們所受到的全面監控,以之來「計算」我們的公民分數,或是「預測」我們的犯罪行為;我們會受什麼教育,會找到什麼工作,或是能否受教育或找工作;依據金融、法律和醫療紀錄來歧視我們,更別說還有族群或種族,這些都是我們的資料的構成因素。至於個人最私密的資料,我們的基因資訊:如果坐視這種資訊被用來辨識我們,那麼它也會被用來加害我們,甚至修改我們,按照試圖控制全民的科技概念,重新塑造我們的人性本質。

當然,以上種種全部都已經發生了。


以上摘自:

《永久檔案》
《永久檔案》
作者: 愛德華・斯諾登
出版社: 時報文化出版社
ISBN: 9781250237231

updatedupdated2023-09-272023-09-27